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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如果小孩有人來瘋的個性,忘記許多父母、老師的交代,那麼也許他可能會變成社會新聞事件。這絕對不是我想得太多,而是身為一個母親一個老師,身有所感的一種體悟。

    下午,四點多剛從小學參觀後慢慢散步回來,孩子們依序的兩個人手牽手排好路隊,但是遇到了遠處在馬路上揮手的同學,我們全部都想起:她的水壺放在四樓。於是,大家一起大聲呼叫:「水壺在四樓」。這樣還不夠,我家大寶竟然越過了界線,跑到我前面,原本以為他會停在斑馬線之前,出乎意外的是他還在綠燈的時候跑過去,後面跟著三個小孩。「人來瘋」又開始在大寶身上出現。結果二年級姊姊因為警覺事態嚴重,想要再衝回來,但是那時候已經是紅燈了,最驚險的是後面還跟著可愛的小非,雖然那時沒有任何一輛車子經過,但是還是令人覺得恐怖。

    想當然,我身為一個照顧小朋友安危的老師和一個媽媽,非常的生氣!尤其是遇到生命危險的事情,這種事連大意一秒都不行。我對孩子做了處罰:一、手牽手跟在我後面過四次馬路,走一個口字型回到原位。六個人自己再走一次剛剛不遵守規則的馬路。二、寫二十次「我要遵守交通規則」二十次;沒有過馬路的寫五次。三、犯規者扣五顆星星,沒有犯規者加五顆星星。

    對我家大寶增加一樣,罰跪一個小時。這是我做媽媽給孩子的處罰,不是身為一個老師的。雖然大寶氣嘟嘟的說:「為什麼我要多被處罰一樣?」但是我跟大家說明,這最後一樣處罰是留給你們的爸爸媽媽的,如果他們沒有要處罰也沒關係呀!

    梅子老師很對不起這三位跟著我家大寶過馬路小孩的家長。感謝小恩和一年級的宣乖乖的站在人行道上,謝謝喔!梅子老師很希望誠實的處理這件事情,我不因為家長可能對我的誤解而蒙蔽事實,也許不認識的還會嗤之以鼻:「梅子老師家的大寶會人來瘋帶著孩子跑過馬路耶......」我們選擇在還沒有發生更嚴重的事情前,以更正面積極的態度來告訴小孩「不遵守交通規則」的嚴重性,勝過所有一切......

       經過這件事情,這些孩子也許,也許長大了就會更注意交通安全。我真心的期盼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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